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近年来,怀集县检察院坚持“依法综合履职、维护食品安全”,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行为,持续加强法治宣传,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舌尖安全”。
有些不法分子在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合法资质的情况下,私自开展生猪屠宰与销售活动,其非法屠宰、销售行为严重扰乱正常的生猪屠宰和肉类市场秩序,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还可能携带病菌、寄生虫等,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构成威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严厉打击此类危害食品安全的非法经营行为,通过强化法律监督与司法惩戒,严守肉类食品安全防线。
检察公益诉讼通过督促行政监管,填补私屠猪肉治理中的监管漏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怀集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屠宰行业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的监督力度,同时对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多发、易发私屠滥宰生猪的乡镇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充分调动乡镇协助参与生猪屠宰监管的积极性,加大对农村闲置农房、养殖场等场所、已取缔的私屠滥宰点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域的排查和巡查力度,搜集、摸排非法屠宰违法线索,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另外围绕生猪屠宰、加工、销售、消费全环节,重点监督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等场所的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推动市场监管部门严查“无检疫证明”猪肉,防止不合格肉品流向餐桌,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食品安全是一项高度依赖多部门协作的公共治理事务,在生猪检疫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怀集县检察院结合刑事及公益诉讼办案发现的问题,积极将调查分析上升为制度性建议,向主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临时个案治理”向“规范全面治理”的转变;通过检察建议打通了数据壁垒与组织障碍,发挥了连接点与牵引力作用,推动行政机关建立健全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从而实现食品安全治理从“补漏洞”向“建机制”的转型。
下一步,怀集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依法综合履职,以强有力的监督,确保食品安全治理不留死角、不存盲区,为营造安全、放心、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提供更加坚实的检察力量。
END来源:怀集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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